delete 表达式
销毁先前由 new 表达式分配的对象,并释放获得的内存区域
语法
:: (可选) delete 表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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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选) delete [] 表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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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
对于第一种(非数组)形式,表达式 必须是指向对象类型的指针或可按语境隐式转换到这种指针的类类型,且其值必须为空 (null) 或指向 new 表达式所创建的非数组对象的指针,或指向 new 表达式所创建的对象的基类子对象的指针。若 表达式 为其他值,包括它是通过new 表达式的数组形式获得的指针的情况,其行为未定义。
对于第二种(数组)形式,表达式 必须是空指针值或先前由 new 表达式的数组形式所获得的指针值。若 表达式 为其他值,包括若它是由 new 表达式的非数组形式获得的指针的情况,其行为未定义。
表达式的结果始终具有 void 类型。
若被删除的对象在删除点拥有不完整类类型,且完整类类型拥有非平凡析构函数或解分配函数,则行为未定义。
若 表达式 不是空指针且解分配函数不是销毁 delete (C++20 起),则 delete
表达式对被销毁的对象,或对要被销毁的数组的每个元素(从数组的最后元素行进到首元素),调用其析构函数(若它存在)。
然后,除非其所匹配的 new 表达式已经与另一 new 表达式合并,否则 (C++14 起)无论析构函数是否抛出异常,delete 表达式都调用解分配函数:operator delete(对于表达式的第一种版本)或 operator delete[](对于表达式的第二种版本)。
在 表达式 所指向对象的动态类型的作用域中查找解分配函数的名字,这表示如果存在类特有解分配函数,则它将在全局版本之前被找到。若 delete
表达式中存在 ::
,则查找中只检查全局命名空间。
若查找找到了多于一个解分配函数,按以下方式选择所调用的函数(有关这些函数及其效果的更详细描述见解分配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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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0 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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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7 起) |
- 若找到的解分配函数是类特有的,则优先采用不具大小的类特有解分配函数(无 std::size_t 类型的形参)而不是具大小的类特有解分配函数(带 std::size_t 类型的形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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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4 起) |
指向要被回收的存储块的指针会作为首个实参,传递给按上述方式所选择的解分配函数。块大小作为可选的 std::size_t
实参传递。对齐要求作为可选的 std::align_val_t
实参传递。 (C++17 起)
若 表达式 求值为空指针值,则不调用析构函数,且可能也可能不调用解分配函数(这是未指明的),但缺省的解分配函数保证在传递了空指针时不做任何事。
若 表达式 求值为指向 new 所分配的对象的基类子对象的指针,则基类的析构函数必须为虚,否则行为未定义。
注解
不能删除指向 void 的指针,因为它不是指向完整对象类型的指针。
因为关键词 // delete []{return new int; }(); // 解析错误 delete ([]{return new int; })(); // OK |
(C++11 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