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具名要求:可小于比较 (LessThanComparable)
类型必须能使用 < 运算符且结果应当具有标准语义。
要求
以下情况下,类型 T
满足可小于比较 (LessThanComparable) :
给定
-
T
或const T
类型的表达式a
、b
与c
下列表达式必须合法并拥有其指定的效果
表达式 | 返回值 | 要求 |
---|---|---|
a < b | 可隐式转换为 bool | 建立严格弱序关系,即具有下列属性:
|
注解
为满足此要求,没有内建比较运算符的类型必须提供用户定义的 operator<。
对于既可相等比较 (EqualityComparable) 又可小于比较 (LessThanComparable) 的类型,C++ 标准库在相等(即表达式 a == b 的值)和等价(即表达式 !(a < b) && !(b < a) 的值)间做出区别。
参阅
建立顺序关系的二元谓词 (BinaryPredicate) (具名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