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d::declare_reachable
定义于头文件 <memory>
|
||
void declare_reachable( void* p ); |
(C++11 起) | |
声明 p
所引用的对象可抵达。可抵达对象将不为垃圾收集器删除,或不被泄漏检测器认为是泄露,即使所有指向它的指针都被销毁。对象可以声明为多次可抵达,该情况下会需要多次调用 std::undeclare_reachable 以移除此属性。例如,若实现拥有启用的垃圾收集,则异或链表需要声明其结点为可抵达。
参数
p | - | 安全导出的指针或空指针 |
返回值
(无)
异常
若系统不能分配追踪可抵达对象所要求的内存,则可能抛出 std::bad_alloc 。
示例
本节未完成 原因:暂无示例 |
参阅
(C++11) |
声明一个对象可以被回收 (函数模板) |